Press release | June 22, 2017

中非共和国: 深度调查社交媒体世界中的钻石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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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见证的最新调查揭露了中非共和国(简称中非,CAR)的钻石走私贩如何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将与暴力冲突相关联的钻石走私到国外,进入国际市场。

《钻石的游戏》披露了中非的贸易商们如何利用数字经济的工具——从Facebook到WhatsApp——来寻找国际合作伙伴,并避开国际钻石市场原本就十分有限的审查。

全球见证调查员乔装成钻石商,深入中非钻石交易商、走私贩和中间商的黑暗网络。这个为期一年的调查用第一手资料展示了,在中非这个拥有丰富钻石资源但却常年饱受暴力困扰、民众流离失所的国家,钻石交易及协议是怎样进行和达成的。

“在这样一个贫困而脆弱的国家,钻石财富本应流向平民百姓,但相反地,太多的收益落入了那些助推冲突发生的人手中,”全球见证的阿里奥姆·勒罗伊(Aliaume Leroy)说道,“中非的自然资源贸易在中非寻求和平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们已经成为引发冲突的助推剂。”

全球见证得到前所未有的机会,近距离接触了中非钻石的走私网络。卖家和中间商首先在Facebook上发布信息,锁定潜在买家,再通过私密信息服务系统与买家建立联系,协商交易。

金伯利进程——专门打击冲突钻石贸易的国际机构——正在尝试通过一套创新方法,应对中非的冲突钻石贸易。金伯利进程曾连续数年全面暂停中非的钻石贸易,但近来宣布“部分解除”禁售令,允许那些被观察员认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区域开展贸易。

 “金伯利进程的设立就是用来处理中非这种案例的,”全球见证的迈克尔·吉布(Michael Gibb)表示,“中非正好完美地说明了,单凭金伯利进程是无法解决冲突钻石贸易问题的。钻石企业必须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建立一个不让不义之财进入国际市场的行业”。

全球见证在调查中与钻石走私贩之间的对话揭露了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中的潜在危险和风险。钻石在中非国内的流动仍旧畅通无阻,而且轻而易举就能走出国门。与此同时,企业大量囤积在冲突期间购买的钻石,等待机会洗白过去的污点,然后进入国际市场。

 “毫无疑问,中非需要钻石贸易,但需要的是负责任的钻石贸易,”勒罗伊说。“中非的资源被掌权者或者那些善于谋划的人霸占了太长时间。目前的动荡提醒我们要谨慎行事,而不是将之视为商业机会,”他补充道。


建议

致中非共和国当局:

  • 优先考虑将政府的有效控制扩大到中非全境,尤其需要关注矿产丰富地区、主要运输路线和过境通道。要做到这点,当局应承诺通过治理腐败和改善透明度来努力重建地方治理的合法性。
  • 与金伯利进程的官员们合作开发强有力的溯源系统,以确保恢复后的出口贸易的正当性,公开提供给金伯利进程监察小组的所有数据,以及所有生产、出口和政府税收的细节。
  • 没收所有在金伯利进程对中非实行禁售期间被贸易商行所囤积的钻石,除非这些企业能够提供证据(如强有力的尽职调查程序和报告),证明这批钻石在购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资助中非国内任何一个地区的武装集团。出售被没收钻石所获得的收益需公开发布、透明管理,并全数用于维护公共利益,包括救助中非国内冲突的受害者。购买被没收钻石的企业应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要求,全面公开购买过程,包括公开所有已经识别和缓解的风险。
  • 特别刑事法庭应调查涉嫌参与掠夺这一战争罪的关键参与者,包括企业在内。中非2009年的《采矿法规》第6条明确规定,中非的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纵观此次冲突,证据显示武装集团和个人借武装冲突之机,未经合法政府同意,私自将这些资源占为己有,并从中获利。
  • 通过协助执行国际尽职调查框架,支持推动中非钻石、黄金及其它矿产的负责任采购。这一点也适用于其他矿产丰富的冲突地区,也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经合组织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等国际多方倡议所提倡的。

致联合国、联合国授权机构、中非共和国国际联络小组、捐助国政府和机构

  • 支持当地民间社会组织,以推动对中非自然资源采掘和贸易长期有效的监督和监察,以及对改革进程的广泛参与——包括与恢复钻石出口相关的进程。
  • 现有的制裁制度应被全面执行并得到扩充,以涵盖其他涉嫌推动冲突经济的企业和个人。这里可能会包括其他关键政治人物,以及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联合国也应进一步考虑将企业和经济实体(无论其设在中非还是国外)列为制裁的恰当目标。
  • 国际刑事法庭(ICC)应支持中非新近设立的特别刑事法庭开展调查和起诉,包括对掠夺罪的调查。必要时,国际刑事法庭应追究包括掠夺罪在内的发生在中非境内的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犯罪行为。

致金伯利进程、后续行动委员会,以及三方金伯利进程监察小组

  • 符合条件的区域必须仔细界定,并定期监察。对符合条件的区域的描述为“中非政府对其有有效的控制”,且该区域内没有“系统的叛乱或武装集团”活动。条款含义必须具体,并接受定期监察,以确保其可信性。若无法做到上述要求,则不应根据《金伯利进程运行框架》提案指定任何区域为“符合条件的区域”。此类验证工作必须深入到矿区层面,而不是浮于辖区及其同级地方行政单位层面,这一点至关重要。应全方面关注武装集团可能从钻石贸易中获利的各种手段,包括直接获利和间接获利。仅对贸易进行统计监察并不足以将冲突钻石排除在所有合法的供应链之外。
  • 如《运行框架》所述,应让当地民间社会代表参与进程的每个阶段,并赋予其强有力的话语权。
  • 针对企业囤积的钻石,若无法证明已进行有力的尽职调查,则不应允许进入恢复后的供应链的任何一个环节。这一点需得到特别关注,因为《运行框架》并不反对企业从符合条件区域以外的地方购买和囤积钻石。框架仅要求企业将这些货物和在符合条件区域购买的货物“隔离”,并上交货物接受检查。被没收的货物出售时应配有简洁明晰的声明,证明其历史。
  • 周边国家及贸易中心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边境安全,以限制来自中非的钻石走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金伯利进程成员国,刚果(金)、喀麦隆、阿联酋、安特卫普,以及乍得和苏丹。
  • 作为先决条件,参与恢复后的贸易的企业也必须按照经合组织标准,承诺开展基于风险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并报告相关情况。
  • 恢复后的钻石贸易必须确保其不会不慎地助长暴力活动,或是加深隔离,导致民众流离失所。中非国内的冲突对其人口统计有着深远影响,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流离失所,其中包括多达80%的穆斯林人口。因此,在这些地区开发一条钻石供应链极有可能成为对这种被迫迁移的默许,进而加深这种隔离,妨碍流离失所人口的回归。这种开发还有可能在无意间让那些曾经助推暴力、导致民众流离失所,现在又想在恢复后的贸易中分一杯羹的不法分子获利。恢复后的钻石贸易必须尽力避免此种结果。作为出发点,所有提案都必须仔细研究冲突对钻石贸易相关部门造成的影响,尤其要关注“符合条件的区域”。

致钻石行业

  • 直接或间接从中非购买黄金和钻石等矿产的企业应开展基于风险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并对此作出公开的报告。金伯利进程并不足以遏制中非钻石的非法流通,其局限性说明需要一个补充进程,让钻石供应链上的企业参与进来,鼓励他们化解与自身运营相关的人权风险和影响。从中非购买矿产资源的企业应根据经合组织标准对自身供应链开展尽职调查,并公布其在这些方面所做的努力。作为先决条件,贸易恢复后,任何从符合条件区域购买钻石的企业都需根据经合组织标准,开展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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