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文件 / May 13, 2013

欧盟木材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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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于2010年通过了《欧盟木材法规》(EUTR),2013年3月生效,规定任何企业若在欧盟市场上出售非法采伐的木材或者用非法木材制成的商品,均属违法。该法规对“非法采伐”的定义为,在违反采伐国法律和法规情况下采伐木材。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国际刑警组织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估计,非法采伐的木材已经占到主要热带木材生产国采伐量的50-90%,占到全球采伐总量的15-30% 。与此同时,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木制品进口国 。

相应的,欧盟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的第二大木制品出口市场,2010年欧盟的进口量为848万立方米,价值50亿美元,另外还有价值13亿美元的240万立方米纸制品 。将木材或木制品销往欧盟市场的中国企业也必须遵守《欧盟木材法规》;若不遵守,也会被处罚。

所以,这项新的欧盟法规对那些向欧盟出口木制品或木材的中国企业也具有重大意义,因为那些产品有可能是非法采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