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文件 / Nov. 12, 2013

美国“冲突矿产”立法:中国企业的机遇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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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金)东部南北基伍两省,国内外武装势力及刚果军队(FARDC)的某些人非法控制矿产贸易,于近十五年的时间敛取了数百万美元的财富。

在这片与湖南省面积相当的土地上,控制矿产及其贸易通道获得的收入,被交战方用于资助军事行动和购买武器,并为刚果军队内部流氓派系提供预算外资金。为了争夺能够带来丰厚回报的矿区资源,当地冲突频仍。钽、锡、金、钨等金属是刚果的四大“冲突矿产”。这些矿产被包括中国冶炼精炼企业在内的国际买家收购后进入供应链,广泛用于各种产品。

第1502款:力图防止矿产贸易成为冲突的资金来源

2010年7月,美国通过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第1502款[i]。这是世界首个针对刚果东部地区矿产贸易的立法,旨在打破该地区矿产贸易与借此获利的暴虐武装团体之间的联系。

第1502款要求,美国上市企业在其产品或加工过程中使用了钽、锡、金、钨等金属的,必须对矿产原产地进行追踪,以确定是否产自刚果(金)或其九个毗邻国家[ii] 。对产自这些地区的矿产,企业必须对其供应链进行检查,称为尽职调查,而且应符合国际标准。这是为确保企业矿产采购不会为暴虐武装集团提供资金。企业必须每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冲突矿产报告,公开披露其依照1502条款规定所采取的措施。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条款对中国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

符合第1502条款规定的美国上市企业,其所有供货商,不论是直接供货还是通过供应链供货,都将需要提供所供矿产的原产国信息。全球矿产加工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中国企业。使用钽、锡、金、钨等金属的中国冶炼厂、精炼厂和其他企业,如果要向美国上市企业供货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可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来确认其加工矿产的产地,以及其采购行为是否会为武装组织提供资金。该条款的相应规定中提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iii]的尽职调查指导方针是守法企业所能参照的最好标准。中国企业也应对此加以利用。

其它监管领域出现的会给中国企业造成影响的变化

其它一些监管领域也在出台负责采购计划,并且有可能会对中国企业造成影响。

2012年 2 月,刚果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所有在刚果从事钽、锡、金、钨等矿产相关业务的公司必须按照经合组织的指导方针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以‘确保其行为不会助长刚果(金)国内人权侵害或冲突事件’。 2012 年 5 月, TTT 矿业(出口名称为 CMM)和华英贸易公司两家北基伍省的中资贸易企业由于未能履行尽职调查,并且有关方面怀疑这两家企业从武装组织控制的地区采购矿产而被停业。政府还责令省级政府对其矿产采购行为展开调查。2013年5月,这两家企业获准恢复营业。

欧盟目前也在考虑颁布法规,可能要求从刚果(金)东部及其它高风险和冲突频发地区采购的欧盟企业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从而确保进入欧盟的矿产其采购行为是负责任的,不会为冲突提供资金。欧盟委员会将于2013年12月公布草案。这些措施很有可能使面向欧洲市场的中国企业受到影响。

详细信息请联系:

全球见证组织Sophia Pickles

电话:+44 20 7492 589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i]  了解该法律及相关规定请参阅:www.sec.gov/rules/final/2012/34-67716.pdf

[ii] 该法涉及产自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毗邻九国的矿产。这九个国家是:安哥拉、布隆迪、刚果(布)、中非共和国、卢旺达、南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

[iii] 下载该指导方针请点击链接www.oecd.org/daf/inv/mne/EasytoUseGuide_English.pdf